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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安徽等地试点为农村房屋颁发房产证

发布时间:2013-7-10 12:01:59  来源:深圳小产权房网  浏览次数:4470

河南安徽等地试点为农村房屋颁发房产证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5月03日16:48  中国广播网

  中广网北京5月3日消息(记者庄胜春)据中国之声(微博)《新闻晚高峰》报道,农民自家的房子,什么时候也能和城里的商品房一样,可以办个红本本,到银行办抵押贷款?这个悬在很多农民心中的希望,最近正在多地成为现实。4月28日上午,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《房地产权证》,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“合法身份”。而在此前,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,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。

  今天,安徽铜陵给10万户农村居民发放了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,此前的4月28日上午,铜陵市还举行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《房地产权证》的集中颁证仪式,56户农民第一次领到了《房地产权证》。铜陵市郊区灰河乡五洲村的农民侯万喜就是其中一员。

  侯万喜:对我们农民的财产实现了保护。再一个方面,农业生产方面做贷款、抵押,对我们发家致富带来了更多的好处。

  一个月前,河南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首批21户居民也在全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,领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。河南省舞钢市委书记高永华表示,下一步,当地要给所有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全部发放两证。

  高永华:房产证通过抵押可以得到二十到三十万的资金没有问题,把“死资产”变成了“活资本”,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。下一步,我们要把所有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全部发放两证。

  在去年年末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。2011年5月,国土资源部、财政部、农业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认为,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,农房的身份问题,的确到了应该有所突破的时候。

  李国祥:我们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来了,要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,要建设这个市场的话,房屋跟土地是连在一块的,必须要有证,所以这是我们改革当中必须要进行的一项突破。

  安徽和河南的类似举措,其实并不是个例,据了解,广东、重庆、陕西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尝试。然而,不同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,有关农房的产权,国家截止目前却还没有统一的布置。那么,这一政策试水的推进,面临着怎样的阻力,是不是颁发了红本本,就万事大吉了呢?

  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介绍,他在浙江等地调研时还发现,因为大多数的农民建房是采取传统的方式,无法出具相关部门要求的测绘图纸,所以无法拿到房产证。

  李国祥:房屋如果给你发证你是违规建筑还是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呢?这一系列当然就需要进行论证,当然作为建设部门,我们在农村调查的时候,一个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免费给对农民提供一些图纸,农民按照这个图纸,选择具有本地特色的又符合农村习惯的建设房屋。这个效果是非常好的,深受农民的欢迎。

  集体建房,一方面解决了农房的产权问题,另一方面实现了农地的集中和转移。不过,李国祥也指出,过去两年,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的农房集中建设过程中,也出现了很多伤害农民权益的行为,这样的所谓确权,就并不可取。

  李国祥:一是地方不希望农民自己来建房子,然后各个乡镇他们自己通过开发商来建设一套房子,逼着农民自己去买房子,去年的时候中央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,要求停止一些地方的定点试点。

 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人庆进一步指出,其实除了技术层面的确权问题,长期来看,更重要的问题在于,农房“房产证”究竟有多少含金量。目前的房产证,是基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资产,虽然可供抵押、继承,但是还不具备真正的自由流通、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,这就限制了它的价值体现。

  李人庆:在集体土地所建设的房屋我们通常给它一个名称叫做小产权。那么小产权跟国家征地的土地建设物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,农民的权益能不能对等的对待,这也是未来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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