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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“以租代售”集体大红本可以买卖吗

发布时间:2019-5-24 17:39:18  来源:深圳小产权房网  浏览次数:10118

以租代售”协议,约定租赁期限,国家规定不得超过20年。《合同法》第2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通常此类“以租代售”协议,签订30-40年的租赁期限,此种约定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,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2、承租人对“以租代售”的房屋产权情况不了解,存在部分出租人无产权证或无权处分的情况。在此种情况下,承租人一次性支付了相当于购房款的巨额租金,一旦出租人“一房二租”或“先租再售”,承租人很难按租赁合同实现全部租期内的房屋使用权。3、出租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屋中介,如果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,承租人在仅有房屋使用权的情况下,执行房屋或要求返还租金存在很大困难,可能会房、钱两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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