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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推进取消户口性质划分

发布时间:2019-5-4 19:32:35  来源:深圳小产权房网  浏览次数:3435

年的12个增加到2015年的21个,建制镇数量从336个增加到1128个。逐步形成了以珠三角城镇群为核心,以汕潮揭城镇群和湛茂阳沿海城镇带和韶关都市区为增长极,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格局。 另外,广东率先开展城镇化模式的探索创新,初步形成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区域城镇化格局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经济活力、开放程度、创新能力、吸纳外来人口数量走在全国前列,国际化大都市连绵区已初具雏形,成为国家三大城市群之一。 目标 基本形成三大新型都市区 《规划》共分为8个篇章,包括 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》、《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》、《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》等。 《规划》提出了总体发展目标:到2020年,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.7%左右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%,力争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;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。 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进一步优化。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,携手港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。韶关、河源、汕尾、阳江、清远、云浮等环珠三角城市深度融入珠三角,基本形成“广佛肇+清远、云浮、韶关”、“深莞惠+河源、汕尾”、“珠中江+阳江” 三大新型都市区。 探索 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 《规划》指出,在深化城镇化管理制度改革上,要完善城镇住房制度,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,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,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。 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上,要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,鼓励商品住房库存较多的城市通过货币化的方式,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购买、租赁住房,促进存量商品房发挥保障性住房作用。 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,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。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,引导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,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。 《规划》指出,要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机制。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,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,缓解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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